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属开发区宣传办,各高校、党校宣传部(社科联、科研处),各社科类社会组织、社科研究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培育一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聊城实践新篇章,根据市委宣传部《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建设实施方案》(聊宣办发〔2023〕14号),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决定建立“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热心社会科学事业,积极参与社科研究和社科普及活动,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规范。德才兼备,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社会公信力高;
3.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具有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青年学术研究骨干,积极承担国家、省、市和本单位交给的各项科研任务,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4.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有充足精力参加社科研究与普及工作。
二、培育措施
1.入库成员申报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在立项时适当予以倾斜。
2.推荐参加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为入库成员提高理论水平、拓展学术视野提供机会。
3.优先安排入库成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和考察等活动。
4.推荐参与各类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参与社会科学相关工作的评审、评估、论证等。
5.搭建实践锻炼平台,优先选拔入库成员到社科工作岗位挂职锻炼,不断增长才干。
6.积极推进校地产学研合作,为入库成员创造良好环境。
三、入库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推荐表》;
2.单位审核。人选所在单位对《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推荐表》审核把关;
3.集中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
4.综合审定。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综合审定后确定入库成员名单。
四、出库条件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安排出库,并颁发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证书,视为入选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组织的社科人才工程。
1.在“三报一刊”(含客户端)及省级党报发表理论文章;
2.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
3.研究成果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
4.研究成果获市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5.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6.主持省级及以上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独立或列第一位);
7.研究成果获得显著效益。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建立“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现实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培育工作。
2.日常管理。人才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入库成员研究成果进行统计,每两年集中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公布。各有关单位可随时推荐人选,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定期审定。
3.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郁氛围;聊城社科联网站将开设专栏,展示社科人才风采;各单位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入库成员的宣传。
4. 聊城大学和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社科人才,不在培育范围内。
5.因违反职业道德、触犯法律等行为受到处理的,取消入库资格。因超龄、调离聊城或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退出人才培育库。调整情况及时公布。
六、第一批人选报送要求
根据各推荐单位前期摸底调查情况,经审核,形成了《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成员推荐名单》(另发),作为聊城市第一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培育初步人选,请各单位组织名单中的人员填写《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推荐表》(附件1)和《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情况统计表》(附件2),经单位审核盖章后集中推荐,于9月8日前将推荐表报送至市社科联科研规划部(纸质版一式两份),word版发送市社科联科研规划部公务邮箱。不在人员名单范围内且特别优秀的人才,各推荐单位可一并推荐,另附书面推荐说明。
公务邮箱:sklkyghb@lc.shandong.cn
联系电话:8262104(宣传部)、7110366(社科联)
附件:
1. 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推荐表
2. 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情况统计表
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 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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