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的通知
时间: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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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属开发区宣传办,各高校、党校宣传部(社科联、科研处),各社科类社会组织、社科研究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023年8月,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印发了《关于建立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的通知》(聊社科联字〔2023〕11 号),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集中推荐、综合审定等程序,确定了首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入库成员。根据专家建议,为更好地满足我市广大社科工作者发展需求,促进更多人才加快成长,现决定对首批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进行补充,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热心社会科学事业,积极参与社科研究和社科普及活动,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规范。德才兼备,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社会公信力高;
 3.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具有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青年学术研究骨干,积极承担国家、省、市和本单位交给的各项科研任务,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4.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有充足精力参加社科研究与普及工作。
 二、培育措施
 1.入库成员申报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在立项时适当予以倾斜扶持。
 2.推荐参加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为入库成员提高理论水平、拓展学术视野提供机会。
 3.搭建实践平台,优先安排入库成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活动。
 4.推荐参与各类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参与社会科学相关工作的评审、评估、论证等。
 5.优先推荐入库成员到市社科联机关挂职锻炼,不断增长才干。
 6.积极推进校地产学研用合作,为入库成员创造良好学术环境。
 7.其他积极可行的有关措施。
 三、入库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推荐表》;
 2.单位审核。人选所在单位对《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推荐表》审核把关;
 3.集中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
 4.综合审定。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综合审定后确定入库成员名单。
 四、出库认定
 根据《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实施细则》,达到通知规定出库条件的,视为入选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组织的社科人才工程,并颁发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证书。根据取得的研究成果层次,分别认定为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学科)带头人、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领军人才、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英才等。
 (一)认定为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的,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以及中国社会科学报、学习时报、省级党报理论版发表文章;3.获市厅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4.主持省级社科规划项目;5.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6.研究成果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7.取得其他标志性成果或荣誉。
 (二)认定为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学科)带头人的,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主持市级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或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3.出版学术著作(主编);4.入选市级人才工程;5.研究成果获得副市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6.取得其他相应标志性成果或荣誉。
 (三)以上成果(荣誉)有一项即可,且作者均为独立或第一位。不是第一位的,或成果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可综合成果水平和实际情况,相应降低层次。参与撰写的报告获得处级及以上部门(单位)采纳应用,主持(参与)的项目(活动)等取得显著效果的,在认定时酌情参考。
 (四)在完成科研任务的同时,鼓励入库成员积极参与社科研究、社科普及等活动,为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作出积极贡献。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组织的评优等活动。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建立“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现实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培育工作。
 2.日常管理。人才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入库成员研究成果进行统计,每两年集中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公布。各有关单位可随时推荐人选,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定期审定。
 3.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郁氛围;聊城社科联网站开设专栏,展示社科人才风采;各单位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入库成员的宣传。
 4.聊城大学和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社科人才,不在培育范围内。
 5.因违反职业道德、触犯法律等行为受到处理的,取消入库资格。因超龄、调离聊城或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退出人才培育库。调整情况及时公布。
 六、报送要求
 请于7月18日前将《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推荐表》(附件1)和《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情况统计表》(附件2),经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至市社科联科研规划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市社科联科研规划部公务邮箱。
 公务邮箱:sklkyghb@lc.shandong.cn
 联系电话:7110366(吕文冰)
 地    址:聊城市市直机关昌润南路8号办公区A座809室

 附件:
 1.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推荐表
 2.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情况统计表

 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
        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7月15日


编辑:吕文冰

审核:王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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