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属开发区宣传办,各高校、党校宣传部(社科联),各社科研究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进一步加强中青年人才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专业人才队伍,根据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关于建立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的通知》(聊社科联字〔2023〕11 号),现决定开展第二批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人选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热心社会科学事业,积极参与社科研究和社科普及活动,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规范。德才兼备,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社会公信力高;
3.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具有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青年学术研究骨干,积极承担国家、省、市和本单位交给的各项科研任务,有一定的研究成果;(聊城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可参照执行)
4.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有充足精力参加社科研究与普及工作。
二、培育措施
1.入库成员申报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在立项时适当予以倾斜扶持。
2.推荐参加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为入库成员提高理论水平、拓展学术视野提供机会。
3.搭建实践平台,优先安排入库成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活动。
4.推荐参与各类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参与社会科学相关工作的评审、评估、论证等。
5.优先推荐入库成员到市社科联机关挂职锻炼,不断增长才干。
6.积极推进校地产学研用合作,为入库成员创造良好学术环境。
7.其他积极可行的有关措施。
三、入库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推荐表》;
2.单位审核。人选所在单位对《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推荐表》审核把关;
3.集中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
4.综合审定。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综合审定后确定入库成员名单。
四、出库认定
根据《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实施细则》(附件3),达到通知规定出库条件的,视为入选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组织的社科人才工程,并颁发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证书。根据取得的研究成果层次,分别认定为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学科)带头人、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领军人才、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英才等。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现实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安排专人负责培育工作。
2.日常管理。人才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入库成员研究成果进行统计,每两年集中进行调整。确实有优秀人选的,各有关单位可随时推荐人选,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定期审定。
3.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郁氛围;聊城社科联网站将开设专栏,展示社科人才风采;各单位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入库成员的宣传。
4.聊城大学和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社科人才,不在培育范围内。
5.因违反职业道德、触犯法律等行为受到处理的,取消入库资格。因超龄、调离聊城或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退出人才培育库。调整情况及时公布。
六、报送要求
请于2月6日前将《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推荐表》(附件1)和《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情况统计表》(附件2),经单位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至市社科联科研规划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市社科联公务邮箱。
公务邮箱:lcskl@lc.shandong.cn
联 系 人:吕文冰
联系电话:7110366
地 址:聊城市市直机关昌润南路8号办公区A座809室
附件:1.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推荐表
2.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情况统计表
3.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实施细则
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
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1月29日
编辑:吕文冰
审核:王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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