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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聊城市第十一批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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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宣传办,高校院校社科联(社科处),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大力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行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根据《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开展聊城市第二十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聊社科联字〔2023〕7号)要求,决定启动第十一批市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与革命历史有关的纪念馆、纪念地、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2.博物馆(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类陈列室、展览馆等;

    3.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民俗馆、文艺演出场馆等文化单位;

    4.历史、文化景区;

    5.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公务员培训机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单位所属与社会科学相关、具有一定特色、对公众免费开放或承担部分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功能的实训基地、实验中心、展示馆、陈列室交流中心等;

    6.其他传播、普及社会科学的场所和单位。

 突出体现习近平文化思想主题的场馆优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把社科普及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健全,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群众性、经常性、公益性社科普及活动,且能在当地社科普及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 

    2.具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经费、场馆、设施, 具有系统的展陈资料,能够承担社科普及教育任务;

    3.积极参加所在地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次数每年不少于1次;

    4.收费的社科普及教育基地,每月至少保证2天免费开放时间,供群众参观学习;

    5.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6.自愿接受市社科联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三、申报要求

    聊城市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办法。凡符合申报范围、条件的单位,均可向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高校、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市直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统一推荐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1.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进行初审,实地考察后方可组织申报,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2.原则上,每年度每个单位推荐的候选基地不超过2个;

    3.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表》《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见附件),提供实地考察报告1份(3000字以内,图文并茂,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纸质资料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可寄送)至市社科联学会科普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klxhkpb@lc.shandong.cn;

    4.申报日期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基地申报资格。

    联 系 人:史晓玲  张玉荣

    联系电话:7110367  7110356

    地    址: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3号楼市社科联811室


    附件:1.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表

    2.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



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          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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