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全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体系建设,依据《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有关规定,市社科联将开展“十四五”第三批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荐命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依据《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有关规定,在“十三五”社科普及示范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标准、规范程序、压实责任、分批命名、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十四五”社会科学普及示范体系,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创新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聊城新篇章做出应有贡献。
二、推荐范围
各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村(社区),包括“十三五”命名的社会科学普及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符合“十四五”第三批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体系推荐标准的(见附件1),均可推荐。
已经命名的“十四五”第一、二批省市两级社会科学普及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不得重复申报市级社科普及示范单位。
三、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可推荐2个市级示范乡镇(街道),5个示范村(社区);市属开发区可推荐1个市级示范乡镇(街道),2个示范村(社区)。
四、推荐程序
1.组织申报。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办法。凡符合推荐标准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可向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申报,由宣传部、社科联进行审核,按照名额推荐上报市社科联。
2.复核审核。示范体系建设重在示范,必须提高标准,严控总量。市社科联负责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名单进行复核,对推荐的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抽查。形成入选名单,报经市社科联党组研究确定。
3.社会公示。入选名单通过市社科联官方网站公示5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社科联学会科普部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核查并确认属实的,取消入选资格,视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
4.行文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社科联行文公布,对“十四五”第三批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颁发牌匾,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推介,并予以必要支持。
五、推荐要求
1.请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按照申报标准,层层把关,努力把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社科普及工作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优秀单位推荐出来。
2.请及时报送如下材料:(1)各县(市、区)推荐名单和推荐表;(2)推荐的每个示范单位应分别提交2000字以内的综合材料(相关活动图片、所获得奖项证书匾牌扫描件插入内文中)。纸质材料请于12月20日前寄送市社科联学会科普部,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学会科普部邮箱,逾期不再补报。
3.工作联系人:史晓玲、张玉荣,电话:7110367、7110356。电子邮箱:sklxhkpb@lc.shandong.cn。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3号楼807房间。
附件:1.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荐标准
2.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荐表
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荐标准.docx
附件2: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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