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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聊城社科联志》项目组的公告
时间: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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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史志专家、有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志书在存史、育人、资政等方面的功能,经研究,决定启动《聊城社科联志》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全面系统梳理聊城市社科联团结带领全市社科界走过的历程,完整准确的记录聊城社科界三十七年来取得的工作业绩,积极发挥志书在传承文明、咨政育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编纂《聊城社科联志》。须做到谋篇布局构思严谨、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横分门类、纵述史实,体例上科学合理,文字上严谨规范,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我市社科工作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以期为聊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时间

 2024年3月29日——4月7日

 (二)有关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

 2.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原则上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丰富的编纂地方或部门志书的经验,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立项后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符合要求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可以自行推荐,也可推荐他人。

 4.推荐人需对推荐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四、立项方式

 《聊城社科联志》项目列为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采取揭榜挂帅的方式予以立项。具体程序如下:

 1.有意向揭榜的专家学者或项目组,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须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2.市社科联组织对揭榜方(或推荐方)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揭榜名单。

 3.揭榜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签订《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协议书》,按照项目组意见约定相关要求及资助经费等事项。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0日前。

 六、结项要求

 《聊城社科联志》项目经史志机构验收通过或专家组审核通过后,予以结项。

 联 系 人:吕文冰

 联系方式:7110366

 邮    箱:sklkyghb@lc.shandong.cn

 地   址:聊城市市直机关昌润南路8号办公区A座809室 


 附件:《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3月29日


编辑:吕文冰

审核:王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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