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聊社规办字〔2020〕1 号)和《关于申报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两河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聊社科联字〔2024〕7号)要求,对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两河文化”研究专项课题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对68项课题予以立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作如下要求。
一、修改规范课题申请书
立项课题申请书存在不规范问题的,在立项协议书签订前均须进行规范。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课题名称以立项公告发布的为准。公告中发布的课题名称是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规范后的,请各课题组仔细核对,公告中与之前上报的《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课题名称不一致的,须按照5月24日发布的《关于申报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两河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聊社科联字〔2024〕7号)修改规范上报。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本专项其他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从前期申报情况看,仍存在既担任课题组组长,又当课题组成员的情况,请务必作出调整。
3.完善推荐申报手续。除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高校外,其他事业单位一般由主管部门推荐,推荐手续不完整的,请予以规范补充(课题申请书封面推荐单位由主管部门盖章)。
请各课题组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严格对照上述公告要求,对课题申请书进行修改规范,修改后的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与立项协议书(附件3)于6月21日前一同报送。凡是没有按时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签订立项协议书。
二、认真落实课题结项要求
《关于申报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两河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聊社科联字〔2024〕7号)对课题结项有明确规定,请认真落实。
三、签订立项协议书
1.时间:请于6月21日前到市社科联(科研规划部)签订立项协议书(一式3份,A3纸双面印刷,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方式:各单位申报课题数量超过2项的,由各课题推荐单位(各院校,市直各部门党组等)整理好后集中报送签订。只有1项的,由各课题组负责人到市社科联签订。
重新报送的申请书和立项协议书word版请提前发送到市社科联科研规划部邮箱sklkyghb@lc.shandong.cn,签订协议书时现场扫码进群。
联 系 人:吕文冰 联系电话:7110366
附件:
1.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两河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2.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3.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
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编辑:吕文冰
审核:王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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