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申报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4-06-28
字号: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各高校、党校社科联(社科处),各社科类社会组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各社科研究机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我们要把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中医药宝库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坚持古为今用,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代健康理念相融相通,服务于人民健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工作部署,深入挖掘中医药蕴含的中华文化内涵元素,研究阐释中医药文化的哲学智慧、人文精神、价值观念,加强中医药文化的时代价值阐发,加快推动中医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组织申报2024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挖掘中医药蕴含的中华文化内涵元素,研究阐释中医药文化的哲学智慧、人文精神和时代价值,以聊城中医药文化、中医亚圣成无己、阿胶文化的研究为着力点,充分展现中医药在中华文化传承发展中的代表意义和传导功能,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打造聊城中医药文化特色品牌、构建具有聊城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体系,深入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做出聊城贡献。

 二、课题研究内容

 课题研究主要聚焦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聊城中医药文化研究。要从历史、文化、思想、人物、产业等不同角度开展研究,深入挖掘聊城中医药文化内涵和丰富资源,展现其独特魅力,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旅游协调发展和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交流,着力打造聊城中医药文化特色品牌。

(二)成无己研究。要围绕宋金时期的著名医学家、中医亚圣成无己的生平、成无己学术流派古今医家、成无己学术流派特色技术挖掘、成无己故里道地药材、成无己文化挖掘与传播等开展研究,努力擦亮“成无己”这张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名片。

 三、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4年6月28日至7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格与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课题工作的能力,能够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2.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指院校及事业单位等),或担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指市县有关部门,不含院校)。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成员不受此限;优秀中医药从业者不具备资格者,经所在单位或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集中推荐。

 3.申报课题要成立课题组(限3至6人),每位课题负责人一般只能申报1项课题,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已经承担本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经本单位推荐,可以申报。聊城市以外的专家也可参加申报,但须紧扣课题两个方面的内容开展研究。

 4.为避免重复研究,申报前,申报者须对拟申报课题题目进行查询(登陆聊城市社科联网站skl.liaocheng.gov.cn——“社科规划”栏目——社科数据中心——规划课题),拟申报课题名称不得与已经完成的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标题相同或相近。

(三)申报课题名称

 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聚焦研究内容,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四)材料填报  

 申报者可自行在市社科联网站(skl.liaocheng.gov.cn)下载《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中缝装订,一式3份),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

(五)推荐单位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高校、党校、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县级事业)等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受理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承担申报审核的主体责任。

 四、立项与结项

 本着“以研究成果水平分高低”的原则,本专项课题在立项时暂不分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而是待课题结项时,根据课题研究成果水平分别确定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

 (一)立项及结项时间

 1.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经市社科联审定,予以立项并签订立项协议书。

 2.立项课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如确有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项的,经市社科联书面批准后,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6个月,且只延长一次。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的,或未提交中止研究申请无故不结项的,按撤销处理。

 3.鼓励提前结项。为提高结项时效,课题立项一个月后,达到结项要求的课题组可向市社科联提出结项申请。

(二)课题结项标准

 本着“提高标准、确保质量、促进转化”的原则,在遵守《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前提下,课题结项标准如下:

 1.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按重大课题结项:

(1)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在核心期刊(国内现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均予以认可,用稿通知不作为结项依据)或省级及以上主流纸媒理论版刊发。

(2)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

(3)市级及以上党政机构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

(4)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的其他情况。

 2.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按重点课题结项:

(1)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在普通学术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有国家正式刊号,且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知网或万方、维普等数据系统正规收录,用稿通知不作为结项依据)或省级及以上报纸、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客户端等发表。

(2)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得副市厅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

(3)县处级及以上党政机构(含群团组织机关)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或由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

(4)产生良好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的其他情况。

 3.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按一般课题结项:

(1)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在市级报纸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研讨活动中被重点收录、大会发言或获奖。

(2)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得副市厅级其他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由除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以外的其他出版单位出版。

(3)除党政机构外的其他县处级及以上机构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

(4)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的其他情况。

(三)其他结项要求

 1.醒目位置标注。所有课题研究报告通过公开发表、报送领导签批或印发文件等形式进行推广转化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聊城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字样。无此字样的成果,不作为结项依据。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收回课题结项证书,并予以通报。

 2.研究成果查重。所有结项课题都需要查重(推荐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研究报告全文查重率不超过25%。

 3.结项材料提交。所有申请结项的课题组都需提交《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2份)、《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报告》(5份)、查重报告(1份)以及课题转化证明材料。其中,被领导签批的,需提供领导签批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在学术期刊发表的,需提供期刊原件、复印件以及被中国知网或万方、维普等数据系统正规收录的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印发文件采纳的需提供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并附发文机关的书面说明);其他证明材料。

 4.鼓励课题成果结项后进一步推广转化,符合《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推广转化跟进服务办法》(聊社规办字〔2023〕20号)推广转化要求的,给予表扬奖励。

(四)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课题研究资助经费采用“后资助”方式,即结项完成后根据课题研究成果水平给予支持:

 1.达到重大课题结项标准的,享受“揭榜挂帅”资助政策,给予课题研究资助经费重点支持。

 2.达到重点课题结项标准的,给予适当的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3.达到一般课题结项标准的,给予一定的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中缝装订,一式3份)。

 2.《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1份,推荐单位填写,按推荐顺序排序并盖章)。

 本专项课题委托聊城市成无己研究会负责材料报送工作,各推荐单位须于7月12日下午4点前,将审核后的课题申报材料纸质版(课题申请书封面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至聊城市成无己研究会,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聊城市成无己研究会电子邮箱(lcwb006@163.com)和聊城市社科联科研规划部电子邮箱(sklkyghb@lc.shandong.cn)。

(二)联系方式

 1.聊城市成无己研究会:孙克峰,电话:18663501287,地址:聊城古城区楼北大街5号。

 2.聊城市社科联:吕文冰,电话:7110366,地址:聊城市市直机关昌润南路8号办公区A座809室。


 附件:

 1.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2.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专项课题汇总表

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6月26日


编辑:吕文冰

审核:王  文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