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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聊城市第二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证书和奖金的通知
时间: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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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获奖人员:

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是聊城市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最高奖励形式,是展示我市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研究力量的重要平台,是衡量一个地方、单位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志。该奖项的设立始于1990年,根据《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聊办发〔2019〕18号)要求,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可以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晋级、评定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选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已组织评选了27届,先后评出2127项优秀成果。这些优秀成果在学术创新、学科理论发展以及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中产生了重要作用,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科研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高度重视。同时,也推出了一批优秀社科人才,造就了一批学术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和青年科研骨干,形成了一支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实际工作部门组成的多年龄梯次、多学科领域、多研究方向的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目前,聊城市第二十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已正式公布(详见聊城社科网),根据《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聊办发〔2019〕8号),现就发放获奖证书和奖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获奖证书的发放

1、个人获奖作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由本人领取。

2、集体作者(以单位或课题组名义完成的成果)由申报者(即申报时提供身份证原件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盖有单位公章的委托书(见附件)。

3、领取时间:10月21日-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4、领取地点: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3号办公楼811室

5、请各获奖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二、关于奖金的发放

1、个人获奖者须提供获奖者本人的账户(户名,银行账号)。

2、集体作者须提供第一作者的账户(户名,银行账号)。

3、账户登记完成后,将通过银行统一发放到作者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7110356,7110360

附件:委托书

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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