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聊城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结果公示
时间:2024-08-10
字号:

 8月10日,聊城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会议召开,评选出优秀成果148项,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50项,三等奖88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即8月11日至8月2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公示成果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或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异议,并提供翔实可信调查取证的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异议,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市评选办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但属于以下情况的异议不予受理:

 1.非实名提出的异议;

 2.对申报成果未获奖的异议;

 3.对奖励成果等级的异议;

 4.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

 5.不属于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异议。

 公示监督方式:

(1)电话:7110367

(2)邮箱:lcskl@lc.shandong.cn


 附件:聊城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公示名单


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0日


编辑:史晓玲

审核:李新杰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