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聊城市第二十三次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证书和奖金的决定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宣传办,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聊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各市级社科界社团:
根据《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聊办发〔2008〕19号)精神,为奖励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全市第二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经过资格审查、初评、终评、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120项获奖成果,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50项,三等奖60项(见附件)。按照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现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希望全市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实际,不断开拓创新,创造出更好更多的成果,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市社会科学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聊城市第二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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