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石小寒等为“羡林学者青年专家”的决定
时间: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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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聊社规办发〔2020〕1 号)、《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实施细则》(聊社规办发〔2020〕2 号)和《羡林学者培育工程考核管理细则》(聊社规办发〔2020〕5号)及有关要求,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聊城市社科联于2024年1月2日组织专家组开展工作考核。专家组经过认真审核,认为首批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对象石小寒等3人均已完成培育期内的主要任务,考核合格。为此,经研究,决定命名石小寒等3人为首批“羡林学者青年专家”、“聊城市青年学术带头人”,并颁发证书。

    3名首批“羡林学者青年专家”名单如下:

    石小寒  聊城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教授

    李慧君  聊城大学传媒技术学院副教授

    陈  翠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中级心理治疗师


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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