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公布2024年度聊城市社科普及“五为”志愿服务重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1-10
字号: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属开发区宣传办,各高校、党校社科联(社科处),各社科类社会组织,省市两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和《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持续深化“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参照《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结合各单位申报情况和工作实际,确定了2024年度聊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五为”志愿服务重点项目(40项,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限

    本年度重点项目需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结项。结项材料由推荐单位汇总后,纸质版寄送市社科联学会科普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项的,或验收不合格的,参照《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本项目征信档案,取消该志愿服务队所有成员下一年申报资格。

    二、结项条件

    (一)项目结项结合实地考察、抽查等方式进行,结项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项目结项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提交结项报告。结项报告须体现出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志愿服务项目成果等工作经验性的内容,并附项目的活动信息(图文消息、专题片、新闻报道等),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模板见附件2)。

    2.及时报送信息。项目开展活动信息应及时报送市社科联,没有报送的取消结项资格。

    3.参加日常活动。项目开展期间应参加本年度省、市社科普及周及常态化社科普及活动(须至少参加一项活动)。

    三、激励保障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文明委〔2022〕7号)要求,对2023年聊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五为”志愿服务重点项目颁发立项证书;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准予结项并颁发结项证书,对社会效益显著并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联系人:史晓玲  张玉荣

    电  话:7110367 7110356

    邮  箱:sklxhkpb@lc.shandong.cn

    地  址: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3号楼807房间


    附件:1.2024年聊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五为”志愿服务重点项目名单

                2.聊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五为”志愿服务重点项目结项报告(模板)


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聊城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

编辑:史晓玲

审核:李新杰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