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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优秀民俗文化数字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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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宣传办,各高校社科联(社科处),各省、市两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社科类社会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探索文化“两创”视野下齐鲁优秀民俗文化传承与创新路径,丰富齐鲁文化内涵,更好弘扬包括齐鲁优秀文化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开展齐鲁优秀民俗文化数字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1)和有关要求,经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启动全市优秀民俗文化数字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民俗文化,讲好精彩故事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聊城市社科联

 三、征集作品内容

 围绕活动主题,以聊城乃至全省优秀民俗文化中衣食住行、岁时节令、非遗技艺、民间娱乐等为创作元素,深入挖掘民俗蕴含的文化内涵、精神力量、社会价值,通过微电影、微纪录片、动漫等表现方式,集中创作展示。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以微电影、微纪录片、动漫等 MP4格式展现,时长6分钟以内,以5分钟左右为宜,大小在300M以内,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视频画面清晰、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者LOGO,不插入任何商业性广告,有完整准确的字幕。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者应确保对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获奖作品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在媒体平台进行公开展映、普及推广等。若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可取消其参赛资格或追回所获奖励。

 五、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各高校社科联推荐作品限10项,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宣传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可分别推荐作品限3项。各省、市两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社科类社会组织由所属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或市直部门(单位)推荐。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推荐作品进行汇总,填报《作品推荐表》《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3),于9月5日前将纸质盖章版《作品推荐表》《作品推荐汇总表》和征集作品(可用U盘或光盘)一并报送市社科联学会科普部,相关表格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市社科联邮箱sklxhkpb@lc.shandong.cn。

 七、组织评选

 市社科联组织专家对推荐作品进行评审,设一、二、三等奖和单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择优上报至省社科联参评全省齐鲁优秀民俗文化数字作品。同时,将获奖作品纳入聊城市第三届社科普及与应用优秀成果,予以表扬。

 联 系 人:吴金锦  韩秀婷

 联系电话:7110357  7110367

 通讯地址:聊城市直机关昌润南路8号办公区A座809


 附件:1.山东省社科联关于开展齐鲁优秀民俗文化数字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作品推荐表

       3.作品推荐汇总表


 

聊城市社科联

2024年5月30日


编辑:吴金锦

审核:李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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