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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聊城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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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根据《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9〕8号)精神,经过认真筹备,聊城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推荐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及有关要求

 1.总体要求。参评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实际,注重理论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社会效益,体现良好的学风和文风(具体标准见《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

 2.参评范围。本次参评成果形成时限为2023年1月至12月。参评成果应是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发表的文章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等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经市厅级(含)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或者被市厅级(含)以上党委、政府机关采用的,或经相关部门转化应用并取得实际成效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在市厅级(含)以上社科规划、软科学规划等部门立项并通过鉴定的社科类课题,结项为优秀等级的,优先推荐。本项所述市厅级均为正市厅级。

 3.字数要求。成果字数要求报纸1500字以上、杂志3000字以上。作为第一位作者(含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

 二、申报方式与时限

 本次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工作的基本程序是:网上申报、报送材料、组织初审、会议评审、结果公示、审定公布、进行奖励等。

 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如下:

 1.网上申报

 (1)注册认证。申报者登入聊城社科联网站http://skl.liaocheng.gov.cn首页“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入口(首页最下端,或点击首页上端“社科评奖”专栏),根据《聊城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网上申报流程说明》(附件2),依次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等程序,凡已注册认证的用户可以直接登录平台,无需重复注册认证。

 (2)提交申报成果。根据(1)项完成情况,申报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完整提交申报成果,并完善相关信息。

 (3)网上审核与成果展示。市评选办组织专家组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申报者完成网上申报,公开展示参评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审核未通过,请申报者根据提示继续修改申报信息。

 2.书面材料报送

 各有关推荐单位待申报者网上申报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统一报送申报成果的书面材料。申报者在网上申报成功后,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如下书面材料,并报送至推荐单位。

 (1)《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附件3,或网上申报成功后直接导出)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以及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它两份做匿名处理。匿名是指将成果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个人及工作单位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进行遮蔽,如未按规定进行匿名处理,一律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2)申报的成果。一式三份,其中文章、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内容及批示);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

 (3)参评成果反响情况。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一律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消息、县(市、区)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部门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方案等原件物证,并标注被采用内容)、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或领导所在单位证明,及批示后落实措施与效果)、科普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

 (4)查重报告。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必须由作者本人签名,两份匿名件,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5%,著作和课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5%,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市评选办对申报成果进行核查,重复率超出规定上限者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作者三年的申报资格。

 (5)申报者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注明“聊城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专用”字样。

 (6)著作类成果加报材料——CIP核字号网上检索页。著作类成果须在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s://pdc.capub.cn/)做 CIP 核字号验证,打印验证得到的网页。

 (7)课题类成果加报材料——立项书和结项书。课题类成果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

 (8)有重要价值的外文类成果加报材料。文章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的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一式三份,两份匿名。

 (9)申报成果明细表。推荐单位报送成果时,需同时报送本单位《聊城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1份(附件4)。纸质版由科研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市评选办邮箱。

 (10)推荐单位意见表。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成果政治方向和学术质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出具一份由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推荐单位意见表》,与推荐材料一并上报。

 如未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准备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提交评审会议。

 除课题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3.组织推荐

 凡是网上申报成功的成果,可采取以下渠道报送纸质版材料:各县(市、区)由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或社科联组织申报;市属开发区由宣传办组织申报;市委党校、聊城大学、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聊城市技师学院、东昌学院、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山东工程技师学院等聊城城区院校由其社科处等分管科研的部门组织申报;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由临清市社科联组织申报;驻聊各部队由作者所在部队宣传部门组织申报;市直各单位由作者所在部门党委(党组)组织申报;市社科类社会组织的会员由业务主管单位组织推荐申报。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标准要求,切实把好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履行推荐工作主体责任。严把申报成果的意识形态关,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政治首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对每一项申报的成果要组织专业人员力量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由相关负责人手写签字,杜绝麻痹大意、不以为然。因履行推荐工作主体责任不力,造成推荐成果存在意识形态问题、模糊不清的政治界限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对该成果的推荐单位给予以下处罚:视问题轻重,取消该推荐单位一至三年的推荐资格;该成果作者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市社科优秀成果。

 4.申报时限要求

 (1)本次优秀成果网上申报成果提交时限为4月10日9时至22日15时(超越此时限,系统处于关闭状态)。

 (2)推荐单位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为5月6日至10日。

 (3)请申报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1.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宜按照《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的相关规定执行。

 2.评奖通知、实施细则、申报流程说明等材料可在聊城市社科联网站下载。

 3.联系方式

 地址: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3号办公楼市社科联(市评选办)

 联系电话:7110357  7110367  

 联系邮箱:sklxhkpb@lc.shandong.cn

 申报网站:http://skl.liaocheng.gov.cn

 4.意见建议

 邮箱:skl@lc.shandong.cn


 附件:

 1.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聊城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流程说明

 3.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

 4.聊城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

 5.推荐单位意见表



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1.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doc

2.聊城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流程说明(图文说明,必读).doc

3.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doc

4.聊城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5.推荐单位意见表.doc

关于开展聊城市第三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编辑:史晓玲

审核:李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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